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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完成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支付限额标准调整

时间: 2022-09-24 00:00 分类: 劳动法苑 来源: [转载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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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切实发挥工伤保险社会保障功能,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伤职工伤后生活质量,按照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,结合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实际,市人社局调整了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支付限额标准,不断提高伤残工伤职工待遇水平。

  一是新增1项辅助器具配置项目。新增胸廓(肋骨)矫形器配置项目,对单根或多根肋骨骨折、连枷胸、胸部术后的工伤职工,起到对胸廓整体或骨折部位的加压固定保护作用,同时明显减轻伤者疼痛,有效缩短骨折愈合时间。此外,还将单颗假牙依据牙齿缺失缺损情况细化为四个小项,便于根据职工牙齿损伤程度精准匹配对应项目。调整后我市《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目录》共计83项。

  二是调整6个项目使用年限。对于工伤职工配置的单指(美容手指)、弹性围腰、腋杖肘杖手杖等6个项目,考虑到上述项目均属于日常生活必须且使用频繁、材质磨损率较高,易出现未到使用年限便无法维修使用的情况,从而影响伤残工伤职工生活质量,此次调整适度减少了使用年限,便于工伤职工及时更新更换。

  三是提高26个项目支付限额。本次上调支付限额标准的项目较多,调整幅度较大。本着保基本、有提高、可承受的原则,对26个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上调了支付限额标准。解决了部分产品更新迭代快,市场价格提升明显的问题,满足了伤残工伤职工的迫切需求,改善了他们的生活质量。

  截至目前,新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支付限额标准已正式施行2个月,惠及受益伤残工伤职工163人次,其中涉及新调整项目36人次。

  下一步,市人社局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,加强政策宣传,努力提升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,不断提升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服务理念,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,确保基金安全。

  

  

  (供稿:工伤处)